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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上路!网路卖家「标错价」照单全收仍要出货

2016-07-18

10月上路!网路卖家「标错价」照单全收仍要出货 | 文章内置图片

(图/取自网路)

 

以后网路卖家要小心了,以后不慎标错价的话,可是要照单全收,不能再耍赖不认帐。经济部公告修正「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」,十月起,为避免网路纠纷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,决定删掉原规定,未来卖家要自己订「游戏规则」,同时也要提供消费者「最后确认机制」。

 

过去有不少商品像是机票、鞋子、笔电,还有液晶萤幕,因为网路标错价,造成消费者大批订购,例如戴尔电脑,就曾经把六万笔电,误植成一万八,以及所有产品适用线上折扣7,000元。两次乌龙,都发优惠券了事。还有女鞋业者把折扣8折,打成0.8折,最后反悔不出货。

 

商业司科长曹素维指出,原规定卖家对买家下单后二个工作日内,可以正当理由拒绝,两天之后就算卖家接受下单。另外,若是消费者已付款,视为契约成立。另外他指出,现在网路交易方式与型态变化很快,「已经有六小时到货等服务出现,两天的规定,可能不是很适合」。至于「付款」的定义,也有买卖双方吵过。例如买家已用信用卡刷卡,但离实际扣款仍有时间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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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/取自网路)

 

曹素维进一步说明,好的法规不应该造成交易纠纷的来源,因此决定修改第五项。未来不再有两天或付款则契约成立的规定,但卖家要提供最后确认机制,註明商品种类、数量及价格等。总而言之,未来卖家需要自己订出「游戏规则」,而且明确告知消费者。举例来说,提供预定商品的卖家,过去可能有货太少不能满足所有下单的纠纷,卖家应明确订出游戏规则,最好是在交易机制中能够提供完整资讯。

 

 

今年10月起,网路卖家标错价,有人购买的话,订单就算成立,即使卖方发现标错价,也不能反悔,仍需要按照网路标示价格出售,否则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锾,如果买卖双方仍有交易纠纷,可以走消保协调或是诉讼等方式来解决。

 

 

 

 

【101创业大小事/整理报导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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