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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6-30
内政部营建署表示,102年度住宅补贴自102年7月22日日起至102年8月30日止受理申请,欲申请者,请于受理期间向户籍所在地之县(市)政府申请。

内政部办理之住宅补贴包括租金补贴、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及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。今年计画办理租金补贴25,000户,自购住宅贷款利息补贴5,000户,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户数3,000户,採评点制,具弱势条件之家庭将优先获得补贴。因限于政府财源,今(102)年不办理自建住宅贷款利息补贴及修缮住宅费用补贴。

购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优惠贷款额度最高新台币220万元、修缮住宅贷款利息补贴优惠贷款额度最高新台币80万元,优惠利率一般户目前为1.417%、弱势户为0.842%(按中华邮政二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0.042%或减0.533%机动调整)。

内政部营建署表示,本补贴自102年度起,係依据住宅法第8条规定办理,在申请条件方面,家庭年所得、每人每月平均收入、财产、每人每年动产限额及非住宅之不动产限额均低于一定金额(详下表)。以臺北市为例,申请租金补贴者,其家庭成员之所得及财产,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家庭年收入低于152万元,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于5万1,779元。

2.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动产限额低于15万元、持有非住宅之不动产限额低于776万元。

本补贴之相关申请条件及规定,民众可至内政部营建署网站(http://www.cpami.gov.tw)点选「快捷服务」项下之「住宅补贴及青年安心成家专区」查询,自102年7月22日起,于该专区亦可下载申请书,如民众无法上网者,也可以向直辖市、县(市)政府索取。另受理申请期间,内政部营建署设有谘询专线02-21927171,将于102年7月10日起提供专人谘询服务,如有相关问题,亦可拨打洽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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