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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检讨房屋税 不该冲击到自助民众

2016-08-01

房屋税调高受到批评,财政部将通盘检讨自住房屋税负合理性,财政部(1)日发函给各地方税捐稽徵处,目的就是为了了解房屋税调高是否会对自用住宅造成冲击,不过财政部为了针对囤屋族,仍然会坚持调高税率,财政部高层表示,自住房屋的房屋税应以「轻税」为原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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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/取自网路)

 

据中央社报导,财政部高层表示,地方政府依房屋税条例进行调整,而财政部未来将朝三方向下手:

 

  1. 检讨房屋标准价格重行评定的期程
  2. 自住房屋税负是否合理
  3. 与内政部共同推动房地税基查估机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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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/取自网路)

 

避免对自用住宅造成冲击

 

财政部高层也提到,房屋税调高的确不该冲击到一般自住民众,所以会通函各地方税捐稽徵处,会要求各地方回报房屋标准单价、路段率等影响房屋评定现值要素的调整状况,以此评估是否对自用住宅造成冲击。

 

次长苏建荣也说,房屋标准单价拟不限制三年重行评定,未来也可能会一年、一年半或是两年,最多三年调整一次,调整的时间会缩短,但目前尚未决定,需要先了解各县市的目前状况,才会进一步通盘考量,未来将与县市政府开会讨论。不过,这波财政部检讨房屋税的标的,仅限于自住房屋,针对多屋族、囤房族,财政部坚持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,税率最高3.6%。

 

房屋税是否该溯及既往?

 

前行政院长陈冲认为这是「房屋税条例中比较有人性的条文」,但有25年没动过,唿吁应检讨,财政部补充,回溯不是指将15年旧屋拉进来适用最新的房屋标准单价,而是按年份去调整,旧屋的调整幅度会比新屋小很多,如果因为物价、房价上涨,使得10万元的免税门槛不合时宜,不排除一併调整。

 

中正大学财经系法律係教授盛子龙认为,房屋税并非一次性税负,没有溯及既往问题,反而关乎信赖保护原则;但考虑到房屋税可能有的2大问题:

  1. 有无路段率重复课税
  2. 未减除地价问题?

 

盛子龙主张,长远看来,房地产持有税应朝向房屋税和地价税合一的财产税,进行不动产税制改革。

 

【101创业大小事/整理报导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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