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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爸爸」上大银幕 中国有IP?

2015-01-17

「爸爸」上大银幕 中国有IP? | 文章内置图片

(图/取自网路)

 

IP真正进入大众视野,主要还是在2014年。IP,全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,可译为智慧财产权,意思是文学作品、影视作品与游戏的素材版权。

 

但要追根溯源的话,IP产业在中国市场的演进,真正意义上或许可以追溯到2012年「中国好声音」为开端。从那时起,国内市场逐渐兴起了一波源自于电视的内容繁荣,并在接下来两三年内扩散到整个内容市场。

 

由于这波内容繁荣的起点,本质是由电视所发起的,加上电视所属的整个媒体业正面临新媒介环境下的营收困境。所以站在媒体的立场,电视业迫切希望通过内容价值的最大化,来弥补媒体端的利润流失。

 

因此,一个几乎被整个市场疏忽的诡异现状是:基于这样的行业大背景,IP产业因为天然的多元化营收属性和良好的利润模式,被媒体业拿来作为内容价值扩大化的工具,正式引入到媒体产业中。

 

所以某种意义上说,IP产业也开始成为重构媒体业的方法论。

 

2014年年初,依託「爸爸去哪儿」效应,其大电影大获成功,这部几乎零成本的剪辑电影史无前例地收穫7个多亿票房,给媒体业带来了无比信心。而IP营收工具论的定位,也在这样的市场狂欢中逐渐在中国落地。
 

这方面看的话,中国所谓的IP产业,从根子上就带有媒体基因,根植的土壤也主要是基于媒体的优质视听内容。这种认识也为媒体业热衷的内容制作提供了更大动力,进一步为内容市场繁荣作出了贡献。

 

但讽刺的是,这波IP产业论的落地,因为基本是由处于营收危机中的媒体业所主导(视频业由于行业属性,也决定了其对营收的迫切渴望),对内容的商业化显得比较急躁,急功近利的行业氛围中,市场对IP的定义,被限定在那些短时间内火起来的媒体视听内容层面,即,内容即IP的市场认知。

 

 

近十年来,中国文化产业说得多,做的也不少,但并未有所起色。要说到真正所有成绩,可能也就近两三年的时间,大的BAT几个巨头,小到个人工作室。从传统出版业、影视剧制作发行,到科技产业介入和资本大量涌入,整个行业似乎快速的形成了一种共识。

 

视听内容的优质化使内容价值不断向周边扩展。而对这部分延伸价值,国内一度苦于没有匹配的商业设计。为了截留价值外溢,行业週边急需一个合适的「桶」来兜住它们。这种情况下,IP作为那只「桶」的角色,被国内市场所逐渐接受。

 

现阶段,不论是在中国的媒体业领域还是在文化产业领域(两个领域当然有重合),充其量不过是个工具,而整个文化产业的重启的根本原因,从根子上看,主要是来自媒体内容价值的不断向外延伸,并最终和文化产业实现对接。

 

本质上,中国目前这波文化产业的底层基础,并非IP,而是内容。而且,其中最大的问题是,整个文化产业的推动,「以IP为引擎」和「以内容为引擎」,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产业方向。
 

 

【101创业大小事/整理报导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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